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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铁塔辽宁省分公司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公网覆盖工程设计服务招标
2024年中国铁塔辽宁省分公司沈阳地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铁塔辽宁省分公司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公网覆盖工程设计服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公网覆盖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YCZB2024
2.3招标范围:
标段1:本次采购内容为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共18个车站的站台层、站厅层、车站的主要办公区域、走廊、车站的人行通道、车站出入口通道、正线隧道区间20.07km等公网覆盖的勘察设计服务。设计专业包括无线、传输、电源三个专业。
标段2:本次采购内容为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共10个车站的站台层、站厅层、车站的主要办公区域、走廊、车站的人行通道、车站出入口通道、正线隧道区间16.37km等公网覆盖的勘察设计服务。设计专业包括无线、传输、电源三个专业。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486116.11元(不含税),1575283.08元(含税)
具体采购清单:
总计
1486116.11
1575283.08
序号
产品/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预估含税总价(元)
备注
标段1
设计服务
次
1
883223.19
936216.58
3号线一期
标段2
设计服务
次
1
602892.92
639066.50
1号线东延线
2.4服务地点:沈阳市
2.5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2.6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相关勘察设计并提交成果文件
2.7标段划分:
本次集采划分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服务内容
预估不含税金额
兼投兼中情况
1
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勘察设计
883223.19
兼投不兼中
2
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勘察设计
602892.92
注:①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能中标1个标段;
②合同金额=预估金额(不含税)×折扣×(1+税率)。
2.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以综合折扣方式报价,最高投标限价65%。限价依据:本项目以《关于印发大型项目勘察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铁塔[2016]139号)文件及《中国铁塔高铁地铁项目设计监理收费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塔[2018]93号)文件为依据,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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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3.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勘察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以上资质证明须同时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屏,否则不予计取;
3.8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轨道类公网覆盖类设计项目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如为合同,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2)如为框架协议,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封面、标的页、框架协议签字盖章页、供货订单或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甲方公章或采购管理部门章),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累计金额以实际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3)投标人提供的每个合同或每个框架协议至少需配套提供一张对应发票,同时须提供该发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否则不予记取;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6日08:30至2024年3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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