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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2024年广医大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气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系统

广州医科大学2024年广医大呼吸疾病 正文内容

广州医科大学2024年广医大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气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87-2412GZG10112

项目名称:广医大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气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医大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气体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1 广医大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气体采购项目 项 1 900,000.00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所投项目投标折扣率必须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详见“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的“第二节 项目需求”的“商务需求明细”),否则报价无效、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其他: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2)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所产生总费用累计达到人民币900,000.00元即本项目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是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类,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或相关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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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或相关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 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 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所配送产品制造商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委托运输的还须提供委托运输的合同或者协议且受托方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相关的采购内容。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4日 至 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或现金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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