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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垦造水田建设招标
2024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 正文内容
2024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垦造水田建设招标
(招标编号:GDSJWZB-20240322)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
一、招标条件本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垦造水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533.4600万元,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珠海)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建设规模:总投资293259.58万元,项目规模约42031.41亩,建安费210000万元,涵盖水田垦造、建设用地、生态修复及古文物修复四类子项目。首期总投资13953.19万元,招标控制价:65,334,600.00元,其中第七村委第一区工程建安费为22133300.00元、不可预见费(统一报价)为914100.00元;第七村委第二区工程建安费为18432600.00元、不可预见费(统一报价)为772200.00元;第三社区、第七村委工程建安费为24768700.00元、不可预见费(统一报价)为1049600.00元。建设规模约1515.8亩,计划新增耕地面积约1424.18亩,新增水田面积约1424.18亩。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垦造水田建设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垦造水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限内;并具备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3项目负责人要求:3.3.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身份证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3.3.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3.5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联合体,指主办方)的投标申请人声明。3.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单位查询网页截图及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3.9业绩要求:/3.10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0.1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和责任。3.10.2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10.3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10.4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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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广州市。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广州市。七、其他1、招标条件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垦造水田建设项目已由汕侨自建〔2022〕89号、汕侨自建〔2022〕90号、汕侨自建〔2022〕91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各项手续已经完备。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总投资293259.58万元,项目规模约42031.41亩,建安费210000万元,涵盖水田垦造、建设用地、生态修复及古文物修复四类子项目。首期总投资13953.19万元,招标控制价:65,334,600.00元,其中第七村委第一区工程建安费为22133300.00元、不可预见费(统一报价)为914100.00元;第七村委第二区工程建安费为18432600.00元、不可预见费(统一报价)为772200.00元;第三社区、第七村委工程建安费为24768700.00元、不可预见费(统一报价)为1049600.00元。建设规模约1515.8亩,计划新增耕地面积约1424.18亩,新增水田面积约1424.18亩。注:不可预见费为暂定计算项目,投标时按给定金额统一报价,但并不属于承包人所有,也不必然发生,只能按照发包人(建设单位)的指示使用,其最终结算费用应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余额仍归发包人(建设单位)所有。该费用用于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政策性调整。结算时按实际施工工作量,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招标范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垦造水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2、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侨兴街道。
2.3、工期:300日历天。2.4、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限内;并具备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3项目负责人要求:3.3.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3.3.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3.5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联合体,指主办方)的投标申请人声明。3.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单位查询网页截图及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3.9业绩要求:/
3.10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0.1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和责任。3.10.2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10.3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10.4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3月29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广州市现场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发布招标时间(含本日):2024年03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15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的时间为招标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5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市。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5.3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10时00分。5.4地点:广州市。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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