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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蓝湖郡蓝生园、蓝汐花园续建给、中水配套项目-招标
2024年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蓝湖郡蓝 正文内容
2024年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蓝湖郡蓝生园、蓝汐花园续建给、中水配套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LGC-GK-202400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蓝湖郡蓝生园、蓝汐花园续建给、中水配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38.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科亨置业投资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蓝湖郡蓝生园、蓝汐花园续建给、中水配套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蓝湖郡蓝生园、蓝汐花园续建给、中水配套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且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 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 工作经历(4)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均须提供开标前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 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申请人应提供以上人员任命书,均为本单位职工,并对工作年限加以 承诺;
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最新年度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标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日期前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依法纳税纪录的有 效票据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声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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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 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 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0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一、网上领取:
1.报名费1000元,并与我公司电话确认报名情况。报名成功后,我公司将以邮件形式发 送招标文件至供应商报名所用邮箱,届时请及时关注邮箱通知。
报名邮件发送格式如下:
(1)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2)邮件正文及附件须包含:供应商全称、报名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联 系地址、报名费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资料的扫描件。
注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供应商在参与本招标招标活动期问,请及 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 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二、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 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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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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