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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一级干线运输外包服务项目(包121-包157)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动态

所在地区:南宁招标

关 键 词:运输

2024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一级干线运输外包服务项目(包121-包157)招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一级干线运输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0733-24181111

3、项目概述:采购河北等30省(区、市)组开的2987条线路的一级干线运输外包服务,采购期限2年。

4、招标内容:


序号

单位

线路数量

年估算金额(万元)


1

安徽

230

50709


2

北京

95

27438


3

福建

159

40636


4

甘肃

31

21428


5

广东

205

39891


6

广西

61

15095


7

贵州

16

3334


8

海南

4

1092


9

河北

200

46548


10

河南

203

43917


11

黑龙江

28

7805


12

湖北

176

37231


13

湖南

82

22970


14

吉林

30

11523


15

江苏

(含南京集散中心)

600

108827


16

江西

78

14663


17

辽宁

63

17252


18

内蒙古

24

5695


19

宁夏

13

397


20

青海

12

3771


21

山东

229

39453


22

山西

46

5938


23

陕西

107

44788


24

上海

84

20875


25

四川

54

1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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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天津

53

10526


27

西藏

13

842


28

新疆

31

9135


29

云南

15

3566


30

重庆

45

11576


合计

2987

680377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共分157个包,详细分包详见附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及省分公司指定的主要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能够提供准牵引总质量30吨及以上的牵引车头80个和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的半挂车厢80台。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供应商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供应商所有);

2、供应商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供应商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供应商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0)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1)供应商必须承诺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100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车的货物保险,并提供承诺书。

12)供应商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3)供应商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15)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16)供应商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第11)-13)条;同时供应商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500元/包。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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