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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中国光大银行市区网点保安服务项目的招标
2024年江苏省中国光大银行市区网点 正文内容
2024年江苏省中国光大银行市区网点保安服务项目的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市区网点保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5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圆整(¥295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4年市区网点保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市区网点保安服务项目: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投标单位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投标单位需有具体的办公地点,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6)投标单位的参保人数至少达到10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二年(24个月)及以上;(自递交标书之日起往前推算)
(7)注册资金不能低于295万;
(8)集中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9)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10)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2709:00到2024-04-0316: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714: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1714:00
七、其他
一、招标项目编号:SZYT2024-G-GK-010
二、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市区网点保安服务项目
三、招标预算: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圆整(¥295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简要说明
1、服务内容
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期限
12024年市区网点保安服务项目保安服务1年
2、服务地点及人员配备要求
标段服务网点人数(含夜间)备注2024年市区网点保安服务项目
苏州分行12三楼门外1人、二楼共享空间1人、一楼后门1人、西厅1人、东厅2人、车位2人、夜间1人、巡逻1人、加城大厦1人、机动1人 (含队长一名)
姑苏支行3含队长一名
园区支行3含队长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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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中标单位的家数为2家,中标后招标单位选取服务商库里服务商的方法:中标后服务网点的选择,第一中标人的服务配比为60%,第二中标人的服务配比为40%,具体服务网点由各采购网点确定。
3、采购单位选择供应商后续提供服务的地点:根据采购单位各网点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投标单位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投标单位需有具体的办公地点,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6)投标单位的参保人数至少达到10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二年(24个月)及以上;(自递交标书之日起往前推算)
(7)注册资金不能低于295万;
(8)集中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9)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10)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投标单位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投标单位)公章,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投标单位的财务报表或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单位具有具体办公地点的证明材料,如为自有场所的,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如为租赁的,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7、投标单位提供二年及以上(10人及以上)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备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报名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有原件需求的则需按招标要求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报名单位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4月3日每日9:00~11:00,13:
30~16: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逾期递交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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