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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数据要素治理运营平台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2024年天津市数据要素治理运营平台 正文内容

2024年天津市数据要素治理运营平台EPC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数据要素治理运营平台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白筹资金42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津北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木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用绕津北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数据要素经济价值释放的目标,本项目计划采购基于 云原生架构开发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满足CD/CI的数据开发运营一体化结构的数据资产管 理平台1套、数据产品运营的系统平台1套、满足数据安全备份管理服务的配套备份一体机1 台,以及数据治理1项等配套内容。通过数据资产管理平台、数据产品运营平台、数据备份 平台的建设施工,为津北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提供具备数据要素资产到数据产品运营的技术支 撑和安全保障。数据资产平台以业务应用场景化驱动进行数据产品加工形成数据产品或标准的数据服务接口:数据运营平台实现对数据需求、数据产品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审核,并对 接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实现数据产品的合规交易流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数据要素治理运营平台EPC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数据要素治理运营平台EPC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组织的无法人 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法人组织出具的授权书(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都应提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都应提供。)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3月至今任
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2023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 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 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都应提供。)
4、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 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 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资质 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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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  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涉及填写投标人名称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名称涉及投标人盖章的只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涉及投标人法人签字的只为联合体牵头人法人签字(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书除外):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 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4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之口成立不足3年的投 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都应提供。) 7、本项目拟采购系统应做到与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交易平台对接,实现 数据产品、数据需求同步获取和管理运营。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与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交易平台对接双向承诺书。
8、若法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8日09时30分到2024年04月12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获取方式:接受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数据要素治理运营平台EPC项目
(二)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项目内容围绕津北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数据要素经济价值释放的目标,本项目计划采购基于 云原生架构开发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满足CD/CI的数据开发运营一体化结构的数据资产管 理平台1套、数据产品运营的系统平台1套、满足数据安全备份管理服务的配套备份一体机1
台,以及数据治理1项等配套内容。通过数据资产管理平台、数据产品运营平台、数据备份 平台的建设施工,为津北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提供具备数据要素资产到数据产品运营的技术支 撑和安全保障。数据资产平台以业务应用场景化驱动进行数据产品加工形成数据产品或标准
的数据服务接口:数据运营平台实现对数据需求、数据产品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审核,并对 接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实现数据产品的合规交易流通。
项目预算:420万元(其中设计3万元、采购及施工417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407万元(其中设计2.5万元、采购及施工.404.5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津北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区人工智能计算中心
计划工期:预计2024年7月开工,预计2024年12月完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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