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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32.8MW用户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招标
2024年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32.8 正文内容
2024年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32.8MW用户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32.8MW用户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欧睿先行(山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成武县大田集镇
2.2规模:本项目利用大田集镇、白浮图镇、张楼镇等3个镇的800户居民屋顶(20MW)和村集体用地350亩用地(12.8MW)(其:含空宅用地、村级道路、闲置集体用地)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采用整村开发、集中汇流、全额上网方式,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批复为准。
本项目规划建设容量不低于32.8兆瓦,投标人可在最低容量以上自行优化设计建设容量。投标人须负责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全容量并网。若项目实际并网容量低于合同签订容量,投标人负责在本镇区域摸排资源,在项目总工期内补足并网容量,并确保项目资源品质和工程质量不低于项目总体要求。
本合同除暂估价及另有约定外,采用直流侧固定综合单瓦价格结算,该固定综合单瓦价格包括了项目至质保期满之前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并不限于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所有投入以及工期延误和其他明示或不可预见的所有风险、费用在内,为固定综合单瓦价格。暂估价据实结算。暂估价按照投标人工程总报价表据实结算。
合同结算总价=固定综合单瓦价格(元/Wp)×实际并网容量(Wp)+暂估价
项目根据综合单瓦价格按实际并网容量结算。实际并网不得低于合同签订容量的80%,结算时扣减未完成容量对应总价的5%作为承包人违约金(即综合单瓦价格×未完成容量×5%),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不再扣除违约金。
2.3标段划分: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32.8MW用户分布式光伏项目(EPC)。
2.4施工地点:大田集镇、白浮图镇、张楼镇。
2.5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不超过190个日历日,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接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中标人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与业主或其授权方的容量为32.8兆瓦的屋顶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模板经双方确认),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2.6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32.8MW用户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光伏场区施工图、竣工图的设计和管理工作、复核勘测成果及补充勘测工作;光伏场区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与施工、材料与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与调试;光伏场区涉及到的所有检验、试验(配合完成涉网试验)、有关手续办理与验收、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和质保期服务工作等。除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环保监理报告、环保监测报告、环保验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洪评报告、涉网试验以外的所有与本项目验收通过的专题报告编制及验收。本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明,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安全标准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6.1前期工作
负责协调业主(户主)、村委会、电网公司、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2.6.1.1在当地积极宣传招标人光伏电站推广方案,与意向合作业主(户主)洽谈、现场勘察,确认其安装意向,对项目屋顶实地精确数据测量。
2.6.1.2组织协调意向业主(或授权委托村委会)与招标人签订光伏电站开发屋顶租赁合同(留存符合法律要求的授权书等相关资料);招标人确定租赁价格,提供租赁合同标准版本,租金不得超过该标准,超出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6.1.3负责取得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电网消纳意见、屋顶荷载计算、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并附带专家意见及各类支持性文件;负责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关于项目备案所需各类支持性文件。
2.6.1.4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审查单位资质不低于设计资质,并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经济性评价计算方法和参数选取要符合相关要求,满足招标人投资决策需要,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投资决策。
2.6.2设计和技术
包括但不限于复核勘测成果及补充勘测工作、相关设备选型设计、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修改可研方案)、各阶段项目效果图及组织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查,竣工图编制、技术文件编制;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配合达标投产;项目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
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
2.6.3设备和材料供应/采购
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电缆、低压交流电缆及附件、箱变(如有)、组串式逆变器、10kV电力电缆及附件、通信电缆及附件、防雷接地、道路涵管(如有)等场区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催交、运输、保险、二次倒运、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
2.6.4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开工决策程序;负责工程开工许可、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环境保护方案、安全、消防、职业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过程监测。
2.6.5工程保险购买。
2.6.6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
光伏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改扩建、道路改造过程中以招标人名义进行所有手续办理、现场协调、道路改造的施工、“三竿五线”及交通指示牌的迁移、拆除等,还包括全部设备运输完毕后,应根据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对改造部分进行恢复、光伏场区清表平整、场内道路施工、各类设备基础(光伏支架基础、箱变基础等)、防洪排水设施、接地、线缆沟、以及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光伏场区全部设备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电缆、低压交流电缆及附件、箱变(含围栏等附属设施)、组串式逆变器、10kV集电线路设备材料、通信电缆、防雷及设备接地、系统集成、试验、保护定值整定、调试。本项目包含光伏电站的线路防火措施,光伏场区的所有设备标识牌、道路和光伏方阵指示牌的采购和安装。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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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光伏场区安全、职业卫生、档案等所有专项的设计、施工、专题报告编制及验收
负责完成光伏场区安全、职业卫生、档案等所有专项的设计、施工、专题报告编制及验收(不含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环保监理报告、环保监测报告、环保验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洪评报告的编制);负责本项目消防施工、专题报告编制,完成消防专题验收;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负责完成防雷接地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第三方检测验收工作。
专题报告及报批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报告、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验收及相关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及相关报告、消防图纸审查及备案验收、气象防雷检测报告、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备案方案等。
2.6.8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整个项目总体调试、整体启动、240h考核。负责整个项目防雷、消防、职业病、规划、档案、环评、水保、节能、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等专项验收工作,达标投产等工作,以及为完成各专项验收而必须开展的工程措施、技术措施,所有专项验收通过后核查期一年,负责核查期内因政府核查所出现的整改(整改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单独计费)。
2.6.9档案管理
总负责项目工程主要活动、重大事件、隐蔽工程、重要成果等声影像资料管理,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资料。
负责组织所有参建单位的工程档案建立、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存档。
2.6.10关系协调
负责项目全过程与村民、村委或居委、镇县等各级政府、项目所在的企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地方关系(含民事关系)协调。所有对外关系协调、施工产生的争议处理及临时用地、输送线路、变压器及预制舱等设备占地、技术培训(含运维规程)、青苗补偿以及其他必要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工作范围及费用)。
2.6.11租赁协议签订
投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0天内与业主方签订完成屋顶和闲散地面租赁协议。
(1)完成大田集镇、张楼镇、白浮图镇不低于32.8MW容量的确户工作并签署屋顶和闲散地面租用协议(协议模版经双方确认)
(2)负责协调房屋及闲散地面所有者与招标人的租赁协议签订工作,且协议中屋顶及院落的租金价格不高于前5年60元/块/年后20年50元/块/年(含税),坑塘、道路30元/块/年(含税)如租金超过该标准,超出费用将在合同总价中扣除。
(3)中标人须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和闲散地面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招标人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和闲散地面,影响招标人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6.12质保期内的服务
项目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免费质保一年内的消耗品;验收整改等其他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2.6.13其他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投标人如有多次进出场,其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完成合同结算、配合招标人上级单位结算审计、配合完成工程决算、完成工程总结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平台(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3.2.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发输变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2.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2.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从2024年04月10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4月16日17时00分止。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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