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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迁市市民活动中心智能化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2024年宿迁市市民活动中心智能化工 正文内容

2024年宿迁市市民活动中心智能化工程招标


1.1工程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

1.2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3370万元

1.3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9月17日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提供等额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形式);主要设备进场50%(以投标价计算)付至合同价的30%,同时扣回预付款;主要设备全部进场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大于合同工程量,支付至合同工程量价款的80%;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支付至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市民活动中心智能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否;

□合理低价法;

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84分):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若按上述办法仍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取值范围为9%、10%、11%、12%、13%、14%、15%、16%;K、△值在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项目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0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说明:1、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5、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

(3)技术标评审(11分)

(4)综合标评审(2分)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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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提供2023年1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无法提供保险缴纳证明的不得参与投标;

4.9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的金额(其中智能化部分)不低于202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仅限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负责人。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智能化具体金额,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注:(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至少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竣工验收证明不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建设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多个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次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内容等。(2)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场所),商业建筑(商场、金融建筑),旅游建筑[酒店(不包含酒店式公寓)、娱乐场所],科教文卫建筑(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4)若建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补充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通知书或原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名称变更,补充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扫描件)。(5)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10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2日09:00至2024年04月19日17:30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3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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