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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韶关市和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布式复合型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农业

2024年韶关市和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2024年韶关市和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布式复合型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受韶关市和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委托,拟对韶关市和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布式复合型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现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名称:韶关市和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韶关市和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布式复合型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招标项目内容:

本项目场址区域规划总面积约为122.96亩。设计安装11648 块标准功率为575Wp 的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电站总容量为5.76MW(直流侧6.6976MWp)。

韶关市和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布式复合型光伏项目共装设 17 台 320kW 逆变器,安装 2台 2500kVA、1 台 1000kVA 欧式箱变。

本项目光伏区包括光伏阵列区、箱变、检修道路及简易围栏等。箱变沿光伏场区检修道路布置。箱变均位于各个光伏子阵通道边,形成一个场内道路系统,满足日常巡查、检修需求。

4、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271.58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30.10万元,建安工程费(含设备采购,其中光伏组件由甲方提供)约1352.81万元。

5、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事项:

①勘察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批、施工、验收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包括工程测量、物探等)、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后期咨询服务、质量缺陷处理、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要求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

②施工内容 :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新建工程的施工包括不限于光伏立柱、基础、管沟等现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包括并网柜、汇流箱、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管理、试验及相关鉴定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营、竣工验收、完成并网发电要求,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投入使用、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③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项目备案至并网发电后整体交付使用和相关验收手续办理工作,期间一切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

(注: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及内容只是概括的介绍和描述,如上述承包范围未尽详细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对承包范围界定产生歧义的,由发包人书面予以明确。)

6、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和坪村闲置坑塘水面。

8、招标项目工期:勘察设计、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期限30日历天、采购期限9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中标人必须在招标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工程接受以设计单位牵头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且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 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中标单位无勘察资质须委托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费用中。

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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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电力类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②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各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的,由承接设计或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类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的,由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各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若为联合体的,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3.4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若为联合体的,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4、投标人近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近三年内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无债权债务纠纷,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5、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6、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7、禁止投标条款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5)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6)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出现过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有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行为记录;

(1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本次招标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仍未解除的。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三、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壹份):

1、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委托人须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人及其身份证号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联合体协议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施工资质成员单位提供)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提供)

6、“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企业信息情况打印页。(适用于省外建筑企业);(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提供)

7、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一)外,其他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交。

8、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资料。

   四、有关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8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招标文件费每份300元,售后概不退回。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5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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