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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市金汇嘉园房屋改造工程招标
2024年吉林市金汇嘉园房屋改造工程 正文内容
2024年吉林市金汇嘉园房屋改造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金汇嘉园房屋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吉林市金汇置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金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金汇嘉园房屋改造工程项目。
2.2招标范围:吉林市金汇嘉园房屋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最高投标限价:1328.7648万元。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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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线上方式以发送邮箱资料的形式进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持回执单与招标公司联系。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于规定时间内将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备注公司名字及联系方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时需附的登记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份;
(2) 资质证书副本1份;
(3)安全生产许可证1份;
(4)项目经理相关证件1份;
(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份;
(6)开户许可证明材料1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13: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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