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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川县赤光镇石圳村雉鸡坑道路工程(一期)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道路

2024年龙川县赤光镇石圳村雉鸡坑道 正文内容

2024年龙川县赤光镇石圳村雉鸡坑道路工程(一期)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YCG2024037

项目名称:龙川县赤光镇石圳村雉鸡坑道路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387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7.387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元) 备注

1 龙川县赤光镇石圳村雉鸡坑道路工程(一期) 1项 3973878.00 龙川县赤光镇石圳村雉鸡坑道路起点从石圳村大石头路口开路进山,终点至雉鸡坑养殖产业园,总长2.5KM,路面宽6M,路基宽6.5M。

备注: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3973878.00元,最终以审定金额为准。签约合同价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作为暂定签约价;最终合同价以预算审核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响应供应商只需报下浮率,下浮率必须≥0.00%,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8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

3)《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69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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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盖章并放入响应(投标)文件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后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授权委托,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近半年来任意1个月(公告发布当月不算)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报名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备注:

①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②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料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评审结论为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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