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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平县自然资源局镇平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2024年镇平县自然资源局镇平县地质 正文内容

2024年镇平县自然资源局镇平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镇平县自然资源局镇平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已由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立项文号:镇发改审批〔2023〕227号,项目代码:2311-411324-04-01-473687,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平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县自然资源局镇平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

2.3项目概况:对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通过坡面清理、削坡减载、边坡整治工程、修建挡土墙、修建截排水沟、绿化工程覆土、植树种草、临时道路工程、道路修复工程等措施消除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4建设地点:镇平县境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

勘查设计:其技术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总工期160日历天,其中勘查设计20日历天,施工14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包括勘查、设计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1)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地质勘查服务全部内容,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2)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过程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3)施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以及项目施工过程中组织、协调、管理以及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1)设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水工环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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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人员要求: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类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近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3.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以非联合体身份参与投标;也可以联合体身份参与投标,但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须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相应工作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两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6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6日18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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