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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市二道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3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中央

2024年长春市二道区2024年城镇 正文内容

2024年长春市二道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长二发改[2024]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

2.2招标规模:本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包括二道区东站街道、东盛街道内的3个老旧小区、6栋住宅楼、495户、总建筑面积3.47万㎡。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老旧小区楼体外的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包括小区内道路硬化及铺装、绿化及景观小品、围墙、供电线路、给水管线、供热管线、监控、公共服务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勘察工作及服务于设计阶段的工程测量。

2.4工程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1472.23万元。

2.5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6.1成果文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勘察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设〔2023〕20号文件。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管理团队要求: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3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9日16:00前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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