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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资溪县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5-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展会动态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垃圾

2024年资溪县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正文内容

2024年资溪县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LZ-GK-23032-2

项目名称:资溪县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4320008.00元

最高限价:4243453.5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资购2023F000944486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费20000元/吨112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抚资购2023F000944483资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57143元/吨3200008.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叁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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