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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省许昌市2024年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生产设施维修、用电及消防改造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5-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消防

2024年河南省许昌市2024年许昌 正文内容

2024年河南省许昌市2024年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生产设施维修、用电及消防改造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生产设施维修、用电及消防改造项目,招标人为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生产设施维修、用电及消防改造项目(项目金额超100万元)。

2.2招标编号:202424310002。

2.3项目概况:2024年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生产设施维修、用电及消防改造项目由5个项目合并招标,详见招标范围。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详细划分如下:

第1标段:2024年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机电零星维修项目;

第2标段:2024年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采暖、制冷系统维修及维保项目;

第3标段:2024年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用电安全改造项目;

第4标段:2024年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制冷设备项修项目;

第5标段:2024年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配电室消防设施维护、改造项目。

2.5招标范围:


标段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暂估量

中标人数量


1

机电设备、照明、空调、采暖制冷管道、给排水管道、配电电力等设备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检修、维护、工器具制作及日常急需的其他零星维修项目等内容。



1

1


2

采暖、制冷系统维修及维保,包括制冷机、冷却塔、大金制冷机、模块机等设备及辅助空调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维修、维保及改造等内容。



1

1


3

生产及辅助办公场所用电线路、附属电气设备及设施维修、改造。



1

1


4

溴化锂制冷机一台及附属设备的维修、改造。



1

1


5

公司配电室消防设施维护、改造项目。



1

1


2.6服务期限:

第1标段: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第2标段: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第3、4、5标段:60日历天内,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起60日历天内。

2.7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9质保期:

第1、2标段: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第3、4、5标段: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3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3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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