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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除异味设备购置安装招标
2024年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 正文内容
2024年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除异味设备购置安装招标
本招标项目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除异味设备购置安装(第2次采购),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2项目规模:/;
2.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516.00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出资比例:100%;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范围:
(1)制作安装6套排潮收集箱用于润叶机、烤片机、烤梗机、碎片干燥机排潮废气的收集处理;制作安装5套除尘静压箱用于除尘废气的收集处理。
(2)保护性拆除搬迁1#、2#除尘房屋顶管道、支架及相关排气管、风帽,部分支架就地利旧改造为新制风管支吊架,剩余材料搬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摆放。
(3)原除异味系统排水管道改造:拆除原异味处理系统DN50排水管,并更换安装为DN100不锈钢管道。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及图纸。
2.8项目工期:自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实施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注:因招标人前期建设工期的不确定性,以上时间进度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由招标人确定,即招标人不保证合同签订后立即发出书面通知,亦不保证设备到货后立即发出安装调试通知,上述通知时间以招标人最终发出开工通知载明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自行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及成本,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因招标人原因不具备供货、安装条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上述工期不包含试运行期。本项目提前工期不奖。
2.9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从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并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2023年9月14日以后审计的审计报告须符合财会〔2023〕15号《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若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须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手写签名),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上述3名人员须由投标人单位人员专人担任,不得兼任。提供上述3名人员,2023年10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局鲜章的证明或符合社保局规定的有效打印件为准。注:若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后至开标时间截止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1.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7日17时00分前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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