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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智能POS机—项目二:乡金裕农通智能POS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5-1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长沙招标

关 键 词:湖南

2024年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智能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智能POS机—项目二:乡金裕农通智能POS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委托,对其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智能POS机—项目二:乡金裕农通智能POS(招标编号:HN240113/02)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二:乡金裕农通智能POS,拟采购11000台,我行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下单为准据实结算。。

采购周期:合同有效期至总行新一轮智能POS集中采购完成之日,合同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具有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已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1.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原厂商(提供原厂商声明)。

(2)投标人具备已成功适配建行智能POS收单应用经验案例(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与建行一级分行及以上签署的智能POS采购合同)。

(3)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2018年1月1日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智能POS的1000台及以上的销售业绩证明。(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智能POS结算发票,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显示的购买方须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张发票能体现销售内容为智能POS,销售数量1000台及以上)

(4)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之内完成投标产品以下所有认证/报告,并承诺与我行合作期间保持认证及证明持续有效:

(4.1)3C认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2)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4.3)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4.4)银联卡受理终端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4.5)整机PCIPTS5.X或以上版本认证

(4.6)PBOC2018借记/贷记终端Level1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4.7)PBOC2018借记/贷记终端Level2

(4.8)PBOC2018非接触IC卡支付终端通讯协议测试

(4.9)PBOC2018非接触IC卡支付终端应用测试

(4.10)EMVLevel1认证

(4.11)EMVLevel2认证

(4.12)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认证

(4.13)VISAPaywave认证

(4.14)MastercardPaypass认证

(4.15)JCB认证

(4.16)美国运通ExpressPay认证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被列为建设银行总行全国区域或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区域禁用、退出名单且未解除禁用、退出处理的投标人,不得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

(8)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②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③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标的物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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