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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辽东湾新区配网工程施工框架

发布时间 :2024-05-2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盘锦招标

关 键 词:国网

2024年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 正文内容

2024年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辽东湾新区配网工程施工框架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辽东湾新区配网工程施工框架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辽东湾新区配网工程施工框架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

2024-07-26

2025-12-31

已签报

541.342066

541.342066


6

2000009079

10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大洼区配网工程施工框架1等6项工程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大洼区配网工程施工框架1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大洼区配网工程施工框架1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

2024-07-26

2025-12-31

已签报

452.419638

2,457.805859


2000009110

10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大洼区配网工程施工框架2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大洼区配网工程施工框架2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

2024-07-26

2025-12-31

已签报

412.124167


2000009077

10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盘山县配网工程施工框架3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盘山县配网工程施工框架3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

2024-07-26

2025-12-31

已签报

342.211857


2000009075

10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盘山县配网工程施工框架1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盘山县配网工程施工框架1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

2024-07-26

2025-12-31

已签报

418.619272


2000009078

10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盘山县配网工程施工框架4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盘山县配网工程施工框架4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

2024-07-26

2025-12-31

已签报

423.869119


2000009076

10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盘山县配网工程施工框架2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盘山县配网工程施工框架2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

2024-07-26

2025-12-31

已签报

408.56180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1.2安全质量要求:
(1)设计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施工、监理及其他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发布日至2024年5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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