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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5-2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深圳招标

关 键 词:广东

2024年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 正文内容

2024年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招标
(招标编号:ZY2024-02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2%/年(含0.2%/年),招标人 为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 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期。本次项目招 标选取两名中标供应商,第一中标供应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第二 中标供应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其中牵头主承销商的承销份额为本 次债券发行规模的60%,联席主承销商的承销份额为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40%(若分期发行, 则为当期债券发行规模对应的比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 证券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合证);
(2)供应商在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及专业资格,具备主承销能力, 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并提供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受到会影响债券承销
业务的政府部门或自律监管组织重大处罚: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情形:
(5)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购买,现场领购时需向采 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及本项目所需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清远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2024-025
项目名称: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2、采购内容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期。本次项目 招标选取两名中标供应商,第一中标供应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第 二中标供应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其中牵头主承销商的承销份额为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60%,联席主承销商的承销份额为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40%(若分期发 行,则为当期债券发行规模对应的比例)。 3、承销方式及承销费率
3.1承销方式: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确保债券的发行成功。
3.2承销费率:以年化承销费率进行投标报价,实行限价原则,最高报价不超过0.2%/年 (含0.2%/年)。同时,承销总费率上限为0.3%,承销总费率=“年化承销费率×本次债券期 限(若分期发行,则为当期债券期限)”与“承销总费率上限”孰低值。投标供应商应在合 理成本范围内报价,投标报价的年化承销费率不能超过最高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最终 以第一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的年化承销费率。承销费用=本次 债券实际发行规模×承销总费率(若分期发行,则为当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及承销总费率) 承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佣金、受托管理费用、申报材料编制费等,按承销份额比例在牵 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之间分配。
4、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下公司债批文额度发行、本息兑付完毕 之日止。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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