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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昌市远安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智慧化管控系统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5-2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宜昌招标

关 键 词:湖北

2024年宜昌市远安化工园区危险化学 正文内容

2024年宜昌市远安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智慧化管控系统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远安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项目(智慧化管控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7万元,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采购前端设备(车牌识别一体机、户外显示设备、无线地磁感应、车辆定位设备等)和门禁管理系统、停车管理系统、BS端管理系统、消防物资管控系统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远安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项目(智慧化管控系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远安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项目(智慧化管控系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5.3、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开标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评标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28日18时00分
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单位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认定,评标时将由评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等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G-2024-028
2、项目名称:远安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项目(智慧化管控系统采购)
3、采购方式:招标
4、预算金额:167.00万元
5、最高限价:167.00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采购前端设备(车牌识别一体机、户外显示设备、无线地磁感应、车辆定位设备等)和门禁管理系统、停车管理系统、BS端管理系统、消防物资管控系统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达到《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且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但不得突破服务期限要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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