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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4年-2025年单次修理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5-3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基站

2024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4年-2025年单次修理项目招标

1.1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负责成都市各区域单次修理服务,包括影响基站设备正常工作及安全运行类的设备设施修理,包括不限于机房类维修(防水修理、围墙修理、围栏、地面硬化、喷涂美化等)、外市电维修(线缆敷设、变压器养护等)、动力配套维修(机柜空调电池搬迁、防盗笼加装等)、闲置资产利旧(所涉设备的拆除、安装)等。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预估规模/工程量:不含税预算金额1234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含税金额1394.42万元。

实施地域:详见第一章招标1.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4】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实施地域如下:


综合得分排名

份额分配比例

对应实施区域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第1名

33.40%

都江堰、彭州、郫县(含高新西)、新都、青白江、金牛、青羊

412.16


第2名

25.38%

锦江、成华、龙泉、金堂、简阳

313.19


合计


评审委员会按综合得分排名大小顺序依次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服务能力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服务能力得分相同时,企业实力与使用评估得分高者优先。原则上,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6名,若可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无法推荐6名中选候选人时,可按实际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份额分配原则及中标人数量详见第一章招标1.2具体份额及实施区域划分原则。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投标限价,在不含税单价基准价的基础上报统一不含税报价折扣(ON),最高不含税投标限价为93.00%(含,折扣(ON))。投标人的不含税报价折扣(ON)高于最高不含税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成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审查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投标人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以及投标函中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承诺。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修理专业资质和外市电专业资质

①修理专业资质(要求具备以下两项资质之一):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外市电专业资质(要求具备以下五项资质之一):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D、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装类);

注:①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则无需提供以上资质;②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3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2.4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拟配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拟配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拟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拟配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应至少具备1个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工程师专业要求为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或其他安全专业(不包括消防安全))。

注:①人员基本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及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均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资质证明资料:须按以上要求提供对应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③以上各类角色人员不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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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

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招标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基站及配套设施代维项目或基站及配套设施修理项目;(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等必须是投标人的:①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业绩均认可;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业绩不予认可;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等资料不得通用。

2.6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审查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审查相关承诺。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基站及配套设施代维项目】“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投标人须自行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2.9其他要求:(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注:审查相关承诺。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等必须是投标方的:

1)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或者人员;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5)本项目要求的相关证书,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证书官方网站核查其证书真实、有效性。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6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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