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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新员工临时住房租赁项目的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5-3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计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新员工临时住房租 正文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新员工临时住房租赁项目的公开招标
对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新员工临时住房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新员工临时住房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财会/定点-杭州-2024-001/总0095-人力-其他租赁。
三、服务周期:2年,或上级行或我行重新公布此类项目集中采购结果之日,先者为准。
四、预估金额:1200万元(含税),该金额为预估金额,最终采购金额根据实际发生数确定。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招标人的新员工提供租赁公寓,同时提供所租赁公寓的日常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最终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家。当有效投标人家数不足6家,为4家至5家时,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家;当有效投标人家数为3家时,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为1家;当有效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时,项目流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二)诚信要求
1.在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特别说明:本项资质由投标人据实自行通过投标文件中的《供应商承诺函》中予以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若后期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位推荐其后排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五)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为正增长;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成立期间每年营业收入为正增长。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利润表,若2023年度未进行财务审计,需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同时提供2021-2022年度经审计利润表。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近一年指以开标日所在月为最后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如开标日所在月为2024年5月,则近一年指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近一年指以开标日所在月为最后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如开标日所在月为2024年5月,则近一年指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
*(六)服务能力要求
能为使用人提供干净、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供应商承诺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1)在杭州市(不包含:萧山区、富阳区、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具有可供租赁的公寓(集中式),且有可租赁公寓的区划单区可供租赁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房间不少于200间。2)在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三个区中至少两个区有可租赁公寓。
*2.供应商须承诺如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供应商须承诺入围后在工行系统开立结算账户,后续与该项目有关的款项均通过该账户进行结算;
4供应商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我行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须承诺如与五年内曾在工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将立即向我行告知相关信息。
*6.供应商须承诺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办人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以及近姻关系。
*7.供应商须承诺项目有效期内,不与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办人及其亲属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物品或服务交易。
注:
1、带*的条款为必选项,不能删除或修改。
2、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以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网页截屏为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等情况以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网页截屏为准。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提出的任何资质要求,须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的,如税务局、社保局、银行等,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其他准入资质均以供应商逐条做出承诺方式提供,格式详见供应商承诺函。
6、我行一经发现供应商有违反上述承诺(不论在签订此承诺之前或以后)的行为,则均视为违反本承诺,我行可根据相关法律或内部制度对供应商采取警告公示、取消商务谈判资格、减少份额、暂停项目合作、解除合同、清退,直至纳入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库管理,并对我行因此所受损失进行全额赔偿,触犯法律的,依法办理,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
2、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和递交方式:杭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杭州市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653 元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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