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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B项目PC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乌鲁木齐招标

关 键 词: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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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B项目PC总承包招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B项目PC总承包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B项目PC总承包。
(二)项目地点:昌吉州木垒县。
 (三)项目概况: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B项目PC总承包为风储项目,项目容量50万千瓦。
(四)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B项目PC总承包(第一部分)
本标段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区(25万千瓦)场区道路工程、风机基础工程、风机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110千伏变电站工程、110千伏送出线路、储能电站、防洪工程以及10千伏备用电源工程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除招标人采购设备外)、催交、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配合各项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计、质保期保修服务、接入并网及工程合规性手续办理等(以本次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如下:
1、设备材料采购:
(1)本工程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包括:风力机组、风力机塔架、锚栓组合件、储能成套设备。
(2)除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外,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催交(含驻厂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到货验收(三方共同进行)、仓储保管、功能试验(含特殊性试验、交接试验等)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必须符合合格供应商名录限定要求)。
(3)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
(4)本标段投标人不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箱变设备采购。
2、建筑安装施工工程范围:
2.1 风电场区
(1)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区施工、检修道路施工;施工道路恢复原貌及土地复垦;过水路面、桥涵施工;道路标识设施安装;为完成场区道路工程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风机基础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基础及沉降观测点基础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风力机组吊装平台,含风机设备安装吊装平台的土石方平整和恢复、施工范围内临时用地、作业平台平整恢复及土地复垦等;预应力锚栓的卸车验收、暂存保管、二次倒运、安装(含浇筑期间防护)及其预埋件制作安装、预应力锚栓与基础密封阻锈防腐密封等;风机基础及沉降基准点基础钢筋加工制作及安装、模板加工制作及安装、混凝土浇筑及养护、模板拆除、基础防腐、锚栓组合件二次灌浆及养护等;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和沉降观测工作(基础浇筑完毕、基础回填、土建交付安装、设备安装完毕共四次);风机基础接地工程施工(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及接地网敷设与接地电阻第三方委托试验);风机基础配套预留管线的加工制作、敷设固定、电缆牵引措施等。
(3)风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力机组设备、塔架设备的现场卸货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如有)、吊装安装、配合主机供应商验收等;风机及塔筒内的所有电缆(包括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光缆等)、照明、塔筒内外其他所有附属设备(含装置)、塔筒内安全警示标识等的安装、调试、配合主机供应商验收等;风机及塔筒内外吊装前卫生清洁、损伤补救等(保证达到招标人及风机厂家的清洁标准);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风电机组、塔筒运输支架、集装箱、包装物等收集和处理;风机(叶片倒运由风机厂家负责)及塔筒设备进场道路至机位点运输出现运输障碍时的免费牵引;当风机(不含叶片)及塔筒设备需进行二次转运时,投标人负责安排车辆进行转运;负责配合设备厂家进行静态调试,包括完成调试和并网前后属于安装方面的消缺和整改工作。
(4)35千伏集电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35kV箱变基础及接地工程施工,全部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接地网敷设(含风机、箱变整体接地网连接及接地电阻试验)、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含预埋管线、槽钢等)、钢筋加工及模板制作、混凝土浇筑及养护、防腐及回填、箱变防护围栏安装以及配合交付安装验收等;箱变、高低压电缆、光缆、35kV线路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货验收、暂存保管、二次转运、安装就位、见证取样送检、交接试验等;35kV场区架空线路架设(含塔基基础开挖回填、拉盘制作安装、防腐、接地敷设(含杆塔、横担引接至接地网)、金具导线地线光缆安装等);高、低压电缆、控制电缆、通信线缆现场盘测、电缆终端制作、敷设安装(含电缆防火施工、铺砂盖砖等)及试验(含耐压试验、光缆光衰测试、线路参数试验等)等。
2.2 110kV变电站工程
(1)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含土石方开挖、倒运、回填、夯实及试验等);站内生产综合楼、附属用房、门卫室、围墙、大门、标识墙等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专业建筑施工(含结构、建筑、装饰装修、暖通、电气照明、消防、环保等)及试验检验及验收(包含施工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内容);站内变配电区主变、SVG、站用变设备基础、GIS设备舱体基础、35千伏开关柜设备舱体基础、设备构支架基础、站内避雷针基础、全站电缆沟、围栏等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附属设施等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专业建筑施工(含结构、建筑、暖通、电气照明、消防、环保等)及试验检验及验收(包含施工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内容);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及地面硬化(含预埋管线)、硬化区域消防警示标识标线施工;站内绿化及进站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含种植土换填(含有机肥搅拌)、树木种植等)。
(2)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全站防雷接地施工(含所有建筑及构筑物的接地开挖回填、敷设安装(含设备连接)、避雷针塔安装、调试试验等);全场构支架、电缆支架、电缆沟盖板、防火墙等安装;全站所有电气设备(含所有电气一、二次设备、电子围栏、视屏监控、安全系统、全景监控系统等)安装、调试、试验(含交接试验及特殊试验等);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敷设、接线、试验等;全场消防系统安装、调试、试验110千伏变电站所有标示标牌标线的制作安装(满足国网及生产单位需求)。
(3)为完成110千伏变电站工程在施工及验收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3 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线路杆塔基础开挖回填或换填、设备基础砼浇筑、基础防腐等;线路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光缆架设、附件安装;全线杆塔设备接地、安装调试、交接试验;标识设施安装;为完成110kV送出线路工程在施工及验收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 储能电站工程
(1)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含土石方开挖、倒运、回填、夯实及试验等);储能电池系统基础、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基础、储能配电系统设备基础、避雷针基础、电缆沟、站内水消防系统、围墙、大门、路灯及视频监控等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专业建筑施工(含结构、电气照明、消防、环保等)及试验检验及验收(包含施工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内容);站内道路及地面硬化(含预埋管线)、硬化区域消防警示标识标线施工(以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为准);
(2)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区防雷接地施工(含所有建筑及构筑物的接地开挖回填、敷设安装(含设备连接)、避雷针塔安装、调试试验等);全场电缆沟支架、电缆沟盖板、防火墙等安装;全站所有电气设备(含储能电池系统、储能变流升压系统、储能配电系统等)安装、调试、试验(含交接试验及特殊试验等);35kV集电线路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敷设、接线、试验等;全站消防系统安装、调试、试验;储能区所有标示标牌标线的制作安装(满足生产运行单位需求)。
(3)为完成储能电站工程在施工及验收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其他工程
(1)防洪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包含的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线路杆塔基础等配套防洪措施施工(包括挡墙、护坡、地恢复施工、二次防洪、导流坝等)施工。
(2)备用电源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地方电业局要求开展10千伏电源线路业扩报装、设计审查、现场验收、停电接火等业务办理;设备材料采购、10kV线路及变压器安装工程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为完成10kV电源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在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其它配套工程及要求:
(1)施工电源、水源及通讯网络:通讯网络由招标人建设,施工电源及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含建设期间调试及并网期间调试)用电、用水、网络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监理人免费使用。
(2)办公和生活临建工程:招标人自行负责业主项目部临建设施,供招标人及监理人使用;施工项目部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整体规划自行建设,且应给招标人业主项目部配置必备的生活办公设施。
(3)为完成上述工程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均纳入施工范畴内。
4、验收、结算配合及质保服务:按照招标人有关验收、结算及质保工作的规定,限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包括配合电力质检、技术监督、地方电网验收)及竣工结算审计配合履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好质保保修承诺和消缺闭环工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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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规手续:投标人负责(办理及协调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50万风电场区工程及110千伏变电站及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及储能电站合规手续的办理,具体包括:50万风电、储能站及110千伏变电站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设计、验收评价报并通过专家评审;50万风电、储能站及110千伏变电站范围内勘测定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50万风电、储能站及110千伏变电站范围内防雷检测,现场检测出具防雷检测报告、防雷验收及备案协调;50万风电及110千伏变电站及储能电站范围内临时用地复垦、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合格书(含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规划认可书、消防验收、房屋建筑竣工备案、房屋建筑档案移交、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房屋不动产权证、防雷检测及验收、职业病评价验收、安全“三同时”验收、土地复垦验收以及送出线路工程廊道规划、林草征占用、红线图等合规性手续办理(以本次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B项目PC总承包(第二部分)
本标段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区(25万千瓦)场区道路工程、风机基础工程、风机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防洪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除招标人采购设备外)、催交、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配合各项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计、质保期保修服务等(以本次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如下:
1、设备材料采购:
(1)本工程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包括:风力机组、风力机塔架、锚栓组合件。
(2)除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外,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催交(含驻厂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到货验收(三方共同进行)、仓储保管、功能试验(含特殊性试验、交接试验等)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必须符合合格供应商名录限定要求)。
(3)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
(4)本工程50万千瓦风电配套的所有箱变均由本标段负责采购、催交(含驻厂催交)、运输、保险、到货验收(三方共同进行)。
2、建筑安装施工工程范围:
(1)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区施工、检修道路施工;施工道路恢复原貌及土地复垦;过水路面、桥涵施工;道路标识设施安装;为完成场区道路工程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风机基础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基础及沉降观测点基础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风力机组吊装平台,含风机设备安装吊装平台的土石方平整和恢复、施工范围内临时用地、作业平台平整恢复及土地复垦等;预应力锚栓的卸车验收、暂存保管、二次倒运、安装(含浇筑期间防护)及其预埋件制作安装、预应力锚栓与基础密封阻锈防腐密封等;风机基础及沉降基准点基础钢筋加工制作及安装、模板加工制作及安装、混凝土浇筑及养护、模板拆除、基础防腐、锚栓组合件二次灌浆及养护等;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和沉降观测工作(基础浇筑完毕、基础回填、土建交付安装、设备安装完毕共四次);风机基础接地工程施工(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及接地网敷设与接地电阻第三方委托试验);风机基础配套预留管线的加工制作、敷设固定、电缆牵引措施等。
(3)风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力机组设备、塔架设备的现场卸货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如有)、吊装安装、配合主机供应商验收等;风机及塔筒内的所有电缆(包括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光缆等)、照明、塔筒内外其他所有附属设备(含装置)、塔筒内安全警示标识等的安装、调试、配合主机供应商验收等;风机及塔筒内外吊装前卫生清洁、损伤补救等(保证达到招标人及风机厂家的清洁标准);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风电机组、塔筒运输支架、集装箱、包装物等收集和处理;风机(叶片倒运由风机厂家负责)及塔筒设备进场道路至机位点运输出现运输障碍时的免费牵引;当风机(不含叶片)及塔筒设备需进行二次转运时,投标人负责安排车辆进行转运;负责配合设备厂家进行静态调试,包括完成调试和并网前后属于安装方面的消缺和整改工作。
(4)35千伏集电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35kV箱变基础及接地工程施工,全部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接地网敷设(含风机、箱变整体接地网连接及接地电阻试验)、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含预埋管线、槽钢等)、钢筋加工及模板制作、混凝土浇筑及养护、防腐及回填、箱变防护围栏安装以及配合交付安装验收等;箱变、高低压电缆、光缆、35kV线路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货验收、暂存保管、二次转运、安装就位、见证取样送检、交接试验等;35kV场区架空线路架设(含塔基基础开挖回填、拉盘制作安装、防腐、接地敷设(含杆塔、横担引接至接地网)、金具导线地线光缆安装等);高、低压电缆、控制电缆、通信线缆现场盘测、电缆终端制作、敷设安装(含电缆防火施工、铺砂盖砖等)及试验(含耐压试验、光缆光衰测试、线路参数试验等)等。
(5)防洪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包含的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线路杆塔基础等配套防洪措施施工(包括挡墙、护坡、地恢复施工、二次防洪、导流坝等)施工。
3、其它配套工程及要求:
(1)施工电源、水源及通讯网络:通讯网络由招标人建设,施工电源及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含建设期间调试及并网期间调试)用电、用水、网络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监理人免费使用。
(2)办公和生活临建工程:招标人自行负责业主项目部临建设施,供招标人及监理人使用;施工项目部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整体规划自行建设,且应给招标人业主项目部配置必备的生活办公设施。
(3)为完成上述工程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均纳入施工范畴内。
4、验收、结算配合及质保服务:按照招标人有关验收、结算及质保工作的规定,限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包括配合电力质检、技术监督、地方电网验收)及竣工结算审计配合履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好质保保修承诺和消缺闭环工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五)计划施工工期:
第一标段:2024年6月30日开工,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全场风机基础浇筑,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场风机安装;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标段:2024年6月30日开工,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全场风机基础浇筑,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场风机安装;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两个标段均适用)
(一)通用部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承装二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5、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
7、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8、其他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
9、疆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进疆备案证明(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在有效期内。
(二)专用部分
第一标段:
1、近三年具有至少3个已完工并网运行的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或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关键页、投运或验收证明),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近三年至少1个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或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关键页、投运或验收证明,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EPC总承包工程或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中包含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部分,视为符合此项要求的有效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且近五年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并网运行的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风电项目、1个已完工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工程管理经验和履历(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关键页及项目经理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EPC总承包工程或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中包含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部分,视为符合此项要求的有效业绩)。
第二标段:
1、近三年具有至少3个已完工并网运行的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或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关键页、投运或验收证明),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且近五年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并网运行的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风电项目工程管理经验和履历(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关键页及项目经理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对以上两个标段同时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一个标段。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2024年5月31日10时30分到2024年6月20日19 时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
招标人建议:由于本项目场址区域地形及地质较为复杂,建议投标人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具体察勘联系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6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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