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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24年度零售业务宣传品集中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宝山区招标

关 键 词:信息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24 正文内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24年度零售业务宣传品集中招标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 招标条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24年度零售业务宣传品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编号:ZYXH24056092204
3. 招标采购内容
3.1 本次采购内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24年度零售业务宣传品集中采购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报价项目 推荐品牌 参考参数及性能 报价上限(元/报价单位)

3.2 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3.3 服务地点:项目实施所在地。
3.4 入围家数:5家,若合格投标人不足8家,则择优入围N-3家(N为合格投标人数量)。
4.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4.2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企业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具备必须的生产经营设施及相应的业绩,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力量和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能提供本行所需产品、产品服务及相关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5)投标人须承诺近两年(2022年起至今,以准入时间为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及旗下子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不超过投标人营业总收入的70%。
(6)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保密能力和业务连续性保障机制,投标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辖属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7)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起至今)未在服务领域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8)投标人须承诺提供不低于30个工作日的账期时间和账期定期结算时间。
(9)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拥有一个自己设立的有效分支机构(包括公司本身或子公司或分公司或办事处),其中子公司或分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注册文件作为证明文件,子公司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如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档案查询材料);办事处须提供投标人自有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作为证明文件,如证明文件为租房合同的,还需提供租房合同的租金发票及出租方有权出租的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等)。
(10)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有所投业务宣传主要产品的直销权或经销权,经销权应由原厂开具,转授权无效,且认证资质在有效期内,须提供代理证明或授权经销证明材料复印件。
(11)投标人须承诺应标的产品应为品牌厂商生产或开发的全新保质期内的合格产品。
4.3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全国范围内与金融行业合作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案例至少1例。
4.4 其他要求:/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5.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登记,投标人需在报名期内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报名材料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将收到报名登记表及缴费信息,所有手续完成后报名成功。
(2)报名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3) 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下载的信用报告(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
5) 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
6) 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7) 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的企查查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系统的企业经营状态截图。
8) 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税种)。
9) 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如“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须体现公司缴纳社保人数)。
10) 提供投标人固定生产或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11) 提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发票样张。
12) 投标人须承诺近两年(2022年起至今,以准入时间为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及旗下子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不超过企业营业总收入的70%(须列明企业总营业收入及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及旗下子公司的营业收入)。
13) 投标人须承诺具有信息安全保密能力和业务连续性保障机制,投标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辖属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14) 投标人须承诺近两年(2022年起至今)未在服务领域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15) 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有所投业务宣传主要产品的直销权或经销权,经销权应由原厂开具,转授权无效,且认证资质在有效期内,须提供代理证明或授权经销证明材料复印件。
16) 投标人须承诺应标的产品应为品牌厂商生产或开发的全新保质期内的合格产品。
17) 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全国范围内与本项目类似服务案例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须包含合同关键页及签章页)。
18) 其他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若购标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不属于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完整提供。
(3)请购标人留下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4)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电子招标文件邮件发送至购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日14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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