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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民航大学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供电

2024年中国民航大学供电设施运行维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民航大学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B-2024-015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7.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7.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东丽校区,第二部分为宁河校区。

第一部分东丽校区服务范围:

1.东丽校区校园及生活区内1座35kV变电站,50座10kV变电站,T接箱,35kV进线电缆,10kV电缆,0.4kV电缆的运维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变电站、电缆等相关配套电力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值守、巡视、检修、试验,故障抢修等服务内容。

2.东丽校区校园内及生活区内所有的路灯、庭院灯、景观灯及配套电力设施的运维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路灯及相关配套电力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巡视、检修、试验,故障抢修等服务内容。

3.配合学校做好电力设备升级改造、故障隐患排查处理、应急抢修工作等服务内容。

4.负责完成学校重大活动保电工作,做好自然灾害防范的电力保障工作。

5.负责做好电力设备设施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宁河校区服务范围:

中国民航大学宁河校区电力保障服务,包括一期35kV变电站1座、10kV变电站6座、10kV室外箱式站2座及服务期内二期建设投运10kV变电站、10kV室外箱式站的值守、巡视、维护。校内室外公共照明系统(包含但不限于现有及服务期内二期建设的智慧灯杆、景观灯、警示灯等照明器具的灯具及供电部分)日常巡视、维护。校内10kV及380V室外电力电缆、路灯供电电缆、校内电力排管、红号站服务范围内附属电缆、校外两路35kV进线的巡视、检查、日常维护。日常站内倒闸操作、变电站预防性试验、安全用具定期试验及35kV变电站建筑物及高压设备设施防雷检测。电力监控系统(包含现有设备设施及在服务期内投运的设备设施)日常监视、维护。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学校通知进驻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预计进驻时间2024年8月,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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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6)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由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3)账务报告: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4)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纪录(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5)社保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须提交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关联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并附《供应商关系单位情况说明表》原件并加盖公章。(8)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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