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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有限公司食堂承包经营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宁波招标

关 键 词:信息

锦浪科技有限公司食堂承包经营服务招标 正文内容

锦浪科技有限公司食堂承包经营服务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本公司将于近期进行一项重要的招标,诚邀符合要求且有实力的餐饮公司积极参与。
1.项目名称:锦浪科技有限公司新厂一食堂、老厂三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食堂地址:新厂一食堂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滨海工业园金开路188号;老厂三食堂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滨海工业园金通路57号。
就餐人数:新厂一食堂早800人、午900人、晚300人;老厂三食堂早100人、午350人、晚150人。
现针对两个食堂开展招标。
2.1.1标段一 新厂一食堂(半包,招标人负责监督管理及食材采购。中标人负责提供工作人员进行食材清洗、食材烹饪、食材售卖、卫生清洁、成本管控)
售卖菜品:套餐、粉面、盖浇系列、面点、特色菜品、特色小吃。
2.1.2标段二 老厂三食堂(全包,招标人负责监督管理,中标人负责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售卖菜品:套餐、粉面、盖浇系列、面点、特色菜品、特色小吃。
注:投标单位应同时报名两个标段。
2.2基本资格要求
2.2.1团队:
①项目经理,三年以上大型餐饮公司任职同等职位,负责过管理1000人以上团餐、能够有效组织和协调食堂各项工作、合理管控成本、具有创新思维,不断提升菜品质量和服务意识、熟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熟悉食堂管理体系;
②厨师长,三年以上大型餐饮公司任职同等职位,负责过1000人以上团餐,能够领导和管理厨师团队、具备创新意识,不断推出陈新,适应员工需求、具备成本控制意识,合理安排食材使用;
③厨师,优选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厨师。
2.2.2培训
定期开展烹饪技能、卫生安全培训、服务礼仪培训,内容定期更新,与餐饮行业最新发展保持同步。
2.2.3卫生控制
确保食堂环境、食品加工、储存符合卫生标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2.2.4菜谱
菜谱的设计做到目标受众、营养均衡、适应季节,每周更换率为70%。
2.2.5管理
①中标人在承包期内不得分包、转包,不准擅自停业。如中标人经营发生重大改变,应至少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招标人。 
②中标人负责食堂员工的招聘、薪资、福利保险和日常管理、培训、体检、服装等。
③服务期内的所有耗材(餐具、餐巾纸、清洁剂等)由中标人负责购买并承担相应费用。
④原有、新增设施设备清洁由中标人负责。
⑤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储运、加工、售卖,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品质,杜绝发生食品中毒等严重责任事故,一旦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全权承担责任。
⑥中标人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剩余饭菜禁止再次加工售卖,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⑦中标人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属员工因事故等导致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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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中标人做好食堂的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
⑩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改变食堂房屋结构和用途。
招标人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就餐数量、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监督管理、检查与指导。
中标人应做好食堂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做好有效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各种垃圾必须按照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执行,尤其厨余垃圾每天按标准定时清运,保持排气、排水、排污管沟及化粪池清掏并保持通畅,并做好记录备查。
中标人应妥善管理使用设施设备,如因操作不当或人为故意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中标人照价赔偿。
中标人要接受招标人对菜品质量和食堂管理的合理建议意见,并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整改情况。
中标人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就餐完毕应及时对餐具清洗消毒后再存放,发生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署的合同中详细约定。
2.3招标范围:
中标人以其自身的资质能力与特有管理模式独立对外经营,为招标人提供用餐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与合同约定责任。负责招标人新厂一食堂、老厂三食堂的早、中、晚的用餐及其他日常运营工作。
2.4服务期限
约定服务期限为2年;第一年为考核期(自招标人食堂正式投入使用开始计算),如全年考核平均值≥85,合同自动顺延1年,如考核不合格,考核到期终止。
2.5费用收取
2.5.1场租费:本项目免场租费;
2.5.2源费:老厂三食堂参照政府收费标准,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根据中标人当月实际使用情况收取(后厨、前厅水电气费等能源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新厂一食堂无。
3.中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公司规模:
3.1.1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并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内有完成相关餐饮项目并提供合同和相应证明,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司;
3.1.2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公司发展年限3年及以上;
3.1.3公司所有用工人员须按劳动法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
3.1.4公司信誉良好,无相关执法单位处罚记录;
3.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5本次中标单位需投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众责任保险(须包含有关食品安全的附加险);
3.2.项目服务经验:
3.2.1近三年有服务用餐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的企业、学校、产业园等类似项目承包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关项目点的运营资料及合同证明;
3.2.2食品安全方面要求近3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并由相关甲方提供盖章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
4.投标要求:
4.1投标文件资料:提交投标资料2份(含1份正本,1份副本,密封后盖单位公章),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食品经营服务许可证等复印件、报价书、服务方案和相应的服务承诺;
4.2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下午17:00,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4.3投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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