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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兴市重溪村一河两岸绿化提升养护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绿化

2024年德兴市重溪村一河两岸绿化提 正文内容

2024年德兴市重溪村一河两岸绿化提升养护服务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Y-DX-2024-001

项目名称:重溪村一河两岸绿化提升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102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4F001166024政府综合管理事务1项102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或2023年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后,(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信用承诺函)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1日00:00至2024年06月18日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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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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