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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呼图壁县工业园区供水、排水补短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排水

2024年呼图壁县工业园区供水、排水 正文内容

2024年呼图壁县工业园区供水、排水补短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图壁县工业园区供水、排水补短板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呼图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投资〔2023〕1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呼图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呼图壁县工业园区供水、排水补短板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呼图壁县工业园区供水、排水补短板项目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请登录)

2.1.3、建设规模:

(1)供水工程:新建6000m3清水池及二级泵房一座,新建供水管网15661m,管径为De110-De400,室外消火栓89座,消防水鹤10座,阀门井39座。

(2)排水工程:新建排水管网6994m,管径为De300-De400,检查井174座。

2.1.4、总投资额:3000万元。

2.1.5、总承包计划工期:2024年07月08日开工,2024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146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10天(日历日)(含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核)。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1.7、其他: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的约定。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配合完成相关审批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测绘成果文件,并根据测绘成果完成绘制等工作。

2.2.2、施工: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全部施工内容。

2.2.3、EPC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与本项目相关的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2.4、采购: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

(1)设计及测绘资质须同时满足:①和②: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测绘资质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0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

应具有有效的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0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5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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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0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6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内容相似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或总承包EPC类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设计合同,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2)施工单位: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内容相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总承包EPC类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8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内容相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总承包EPC类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9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内容相似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或总承包EPC类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且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

3.10财务要求:

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投标的只须提供牵头方的)。

3.11其他人员要求:

3.11.1、设计人员要求:

给水、排水等相关专业配置齐全,满足项目设计需要且均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关键专业人数配置齐全。

3.11.2、施工人员要求: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等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造价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相关专业证书,专职安全员须附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所报安全员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为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不得在其他任何项目中兼职;

3.11.3、要求外省进疆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须为进疆信息册中人员。

3.11.4、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除本工程外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招标文件由牵头单位领取;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必须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3.14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11时30分至2024年07月01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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