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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遴选医用耗材供应和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成都招标

关 键 词:四川

彭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遴选医用耗材供应 正文内容

彭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遴选医用耗材供应和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CKY-ZXCG-2024-05146)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彭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遴选医用耗材供应和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彭州市中西医结合 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共分2个包段,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彭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遴选医用耗材供应和配送服务项目01包;
(002)彭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遴选医用耗材供应和配送服务项目0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彭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遴选医用耗材供应和配送服务项目0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财政部门、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 门、银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行为名单中,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 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部门处罚( 处理)。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 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4、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5、所需供应试剂、耗材须满足《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
6、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规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消毒产品,须提供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如产品 为新消毒产品,则须提供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7、若投标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内的,应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 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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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彭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遴选医用耗材供应和配送服务项目02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财政部门、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 门、银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行为名单中,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 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部门处罚( 处理)。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 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4、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5、所需供应试剂、耗材须满足《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 求。
6、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规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 的消毒产品,须提供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如产品 为新消毒产品,则须提供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7、若投标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内的,应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 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7日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明是法人的资料。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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