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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财务管理会计及资产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系统

??中国光大银行财务管理会计及资产类 正文内容

??中国光大银行财务管理会计及资产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财务管理会计及资产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招标代理编号:21-04-04A-2024-D-E12397)进行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财务管理会计及资产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中国光大银行“财务管理会计及资产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持续建设光大银行财务管理会计及资产类应用系统,包括财务管理会计系统、业务仓库BW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

财务管理会计系统:预计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业务仓库BW系统:预计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预计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若合同生效日早于预计开始时间,以预计开始时间为准;若合同生效日晚于预计开始时间,则以合同生效日为准。

2.5服务地点:北京。

2.6中标人数量:2个。

2.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6个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7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或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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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9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财务领域同类项目案例;

3.10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3.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一个财务领域同类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由投标人直接缴纳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不少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鉴定真伪的方式)”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办公场所证明,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营业办公场所为投标人租赁第三方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日9时30分00秒(即开标时间)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招标文件的。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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