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独家项目>>项目正文

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供应商资格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 正文内容

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供应商资格招标
(招标编号:XCSD-2024-47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本项目选择12
家配餐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和平区部分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 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 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 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应包含“集体用餐配送”,投标 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应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教政
[2022]6号)文件等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超 过3年)或业绩合同复印件(服务期开始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超过3年)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信用良好,代理机构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天津市市场主 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 违法市场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投标人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提供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行
政处罚信息公示(https://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xwdt/xzcfxxgs/ sjxzcfxx/)中没有处罚记录,提供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食品处理区面积(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 保洁餐具用具等的区域)不低于1000平米,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提供加工场地的平面图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屋产权证书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产权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场地如为租赁须提供有效期 内的租房协议及房屋产权证书(租房协议承租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房屋产权证书上的房 屋所有权人或产权人须为租房协议出租方名称一致,租房协议至少包含双方名称及盖章、租 赁期限、使用地点、面积等内容)。
6.投标人具有与制作供给的餐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饪、贮存的场所和 设施设备,提供场所和设施设备照片、设备购置发票或收据或设施设备租赁协议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自有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可在天津市外环线内合法行驶, 提供车辆照片(车牌号码须清晰可见)、年检合格的车辆行驶证(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设有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人员任命书并加盖公章。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制度、 过程控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营养指导人员或注册营养师,提供营养师证书及投标人为其
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9.投标人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须将食品加工、烹饪、分餐、洗消等关键操作过 程的视频信号接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服务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代表监督, 配备的监控系统,视频要保存90天以上,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须配合学校做好日常供餐管理工作,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家长代表的 不定期考察监督,积极听取建议和意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供承 诺书并加盖公章。
11.投保人须投保不少于500万元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若未投保须书面承诺中标后立即 投保不少于500万元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加盖 公章。
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网络查询有效截图加盖公章(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 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
(四)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9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