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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缙云县冷链物流综合小微园(检测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农产品检测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1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杭州招标

关 键 词:物流

2024年缙云县冷链物流综合小微园( 正文内容

2024年缙云县冷链物流综合小微园(检测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农产品检测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一、招标条件

缙云县冷链物流综合小微园(检测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农产品检测中心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发改投资〔2024〕1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缙云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择优选择EPC工程总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位于缙云县219省道旁,车辆管理中心对面。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产品检测中心及地下室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2465.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54.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16.2万元,预备费94.84万元,所需资金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具体内容如下:

2.2.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图、现场服务、合同签订至项目审计完成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涉及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额赔偿。

2.2.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2.2.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地理信息测量、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除必须由发包人委托并支付的费用外,其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2.2.5本项目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费用在施工总承包服务费中自行考虑。

2.3工期要求:17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2.4.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4.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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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投标人作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符合要求的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3.8条要求的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拟派施工负责人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且无在建工程。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7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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