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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家级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排水整治二期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1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排水

长沙市国家级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 正文内容

长沙市国家级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排水整治二期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国家级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排水整治二期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望经投批[2023]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国家级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排水整治二期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2.3建设规模:整治望城经开区核心片区的排水内涝相关问题,主要工程包括:赤岗路(望城大道-沿河路)全长约3000米,新建雨水管涵,路面恢复;马桥河路下穿石长铁路桥下的排水管道新增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雨水管道(箱涵)新建,疏通、修复、梳理等工程。根据初步研究成果,本项目设计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赤岗路雨水箱涵工程,项目起于望城大道,止于沿河路全长约3000m,设计管径d1800至4000*2500箱涵不等,雨水由西往东排至马桥河水系;二是马桥河路(铁路桥下)排水管道整改工程,项目起于楠竹塘路,止于腾飞路全长约800m,设计管径d1800,雨水由南往北排至腾飞路北侧现状雨水箱涵,后排入马桥河水系(项目建设规模最终以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2.4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547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2227万元,可研、设计费用招标控制价为327.57万元,勘察、测量费用按实结算。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单位自筹,100%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国家市政工程相关规范标准完成的地形图修测、测量放样及交桩、地质勘察、地下管线测量、物探、岩土工程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勘察设计内容包括:排水工程、箱涵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亮化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周边道路顺接及水系恢复等附属工程、海绵城市、岩土工程、危大工程等和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专项设计。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50日,其中:

■方案设计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15日历天内完成。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审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

■后续服务: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设计期限以发包人统筹安排时间节点为准,中标人必须密切配合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要求开展设计工作。

可研、勘察服务期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定。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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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4年6月14日前)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用不少于6000万元的市政排水管网或管道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金额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安费为准,如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未描述建安费金额,则依次按照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顺序认定。

3.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兼任,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必须一致。

3.2.7其他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可研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100%可研设计任务的单位。(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5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数据电文形式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7-509:0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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