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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本溪分行本溪市医保局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第八期)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1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信息

中国银行本溪分行本溪市医保局医保信息 正文内容

中国银行本溪分行本溪市医保局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第八期)招标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本溪分行本溪市医保局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第八期)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本溪分行本溪市医保局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第八期)
二、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BOC-BX-HW2024005
文件编号:JZD202405068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Ⅲ类)70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交货期:在后续订单合同签署后,应达到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低70台设备交货标准,投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0日内到货及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软件接口联调)上线使用】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50万元(含税)】
【最高投标限价:50万元(含税)】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1.采用公开挂网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投标人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各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对领取采购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
4.对所有领取了采购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若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5.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20%)、服务部分(16%)、技术部分(24%)、价格部分(40%)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的拟授予合同投标人。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中止项目。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 截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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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3) 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并如实根据招标人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0.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1.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1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8.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Ⅲ类)技术规范》,并具有国家认可管理部门许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国家认可管理部门许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开招标中标的5家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检测单位,为北京尊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联金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科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有限公司、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9.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原厂商授权书。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
地 点:沈阳市,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XX招标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个电子件。
售  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采购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七、【项目说明会

八、【踏勘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5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沈阳市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人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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