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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城热力西兴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06-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吉林

2024年春城热力西兴锅炉房超低排放 正文内容

2024年春城热力西兴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ZYGJ-ZCGC-249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春城热力西兴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02.58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春城热力西兴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春城热力西兴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将(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全部资料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PDF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1)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件提供资料不全的,接到代理机构更正通知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因资料信息不全 导致不能有效回复的,后果自负。
(2)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 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文件费缴 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潜在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招 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春城热力西兴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对西兴锅炉房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建设,并配套建设脱硝处理系统,及相关土 建工程,建成后锅炉尾部烟气可满足超低排放要求;1#、2#、3#、4#、5#燃煤锅炉容量为 29MW,6#锅炉容量为70MW;
2.3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双丰东路1688号西兴能源锅炉房;
2.4计划工期:2024年07月15日-2024年9月30日。
2.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全部内容、设备购置、工程施工、项目相关配套工程以及工程所需 材料设备采购。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 工程,竣工后锅炉尾部烟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2.7项目总投资:4502.5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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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 承包项目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项目施工业 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1)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 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环保工程专业注册工程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 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 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但需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 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 投标;
(4)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 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管理机构人 员无在建承诺(承担设计工作的相关人员无需提供无在建承诺),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 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 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 化。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 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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