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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劳务、销售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丽江招标

关 键 词:云南

2024年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 正文内容

2024年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劳务、销售承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1、招标条件
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依法取得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采矿许可,采矿许可证编号:C5307212011087130117197。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现对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劳务及销售承包业务进行公开选定承包主体,招标人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对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劳务、销售承包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劳务、销售承包项目。
2.2项目实施地点: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
2.3招标范围: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劳务、销售承包。具体如下:
2.3.1劳务承包:即中标人需自带设备承包甲方所经营的砂石厂的相关劳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砂石料开采劳务、砂石料加工劳务、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劳务、环境管理与清洁劳务、矿区安保管理劳务等。
2.3.2销售承包即承包期内,砂石料厂的经营主体为甲方,砂石料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已开采砂石料的销售工作。
2.4承包模式:
2.4.1由招标人负责办理砂石厂开采所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行政审批手续,并承担矿山开采所需的办证费用〈(不包括中标人经营证照办理)、甲方管理人员的人工成本开支以及行政机关收取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以及因矿山开采、销售而产生的行政机关对甲方收取的税/费等费用。
2.4.2由中标人按照经评审通过的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报告,对石料厂进行开采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生产设备的投入并承担其费用。
2.4.3承包期内,招标人除支付中标人承包费用外,不承担中标人在承包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石料开采劳务、加工劳务、销售有关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投入费用、中标人人工成本费、设备维护维修费、油料费、劳务材料费等且在承包期内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相关法律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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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为保障双方的权益,本项目承包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在招标人所在地选定一家银行设立共管账户(共管账户以招标人名义开设),专项用于本项目砂石料销售款项收款及支付中标人承包费用。中标人在承包期内所销售砂石料销售款项均支付至共管账户内(即不得将砂石料销售款汇入共管账户之外的其它账户),且招标人其它收入不得进入该账户,中标人代表招标人与第三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应明确收款账户为双方开设的共管账户。在每个结算周期内,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的承包费用后,银行专户内的当期剩余款项及利息收入于对账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转入招标人的其他银行账户内。
2.4.6承包期内,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销售行为及销售价格进行监督,若出现中标人与招标人关联公司的其他矿区打价格战,或存在低价销售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时,招标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限制中标人最低售价,中标人应当遵照实行。
以上条款为本招标核心条款,其他条款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模式。
2.5承包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30年5月22日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提供开采、加工劳务并销售,应制定安全、合理、高效生产的规范化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提供承诺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均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9日,每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
4.2方式: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人获取招标文件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4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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