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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2024年-2025年度两路果园港综保区广告类服务单位选取竞争性谈判
2024年度2024年-2025年度 正文内容
2024年度2024年-2025年度两路果园港综保区广告类服务单位选取竞争性谈判
采购单位
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受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2025年度两路果园港综保区广告类服务单位选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费率)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024年-2025年度两路果园港综保区广告类服务单位选取 100 /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算为全年暂定金额9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要有广告、标牌、字牌类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所供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业绩:供应商需提供3年内60万元及以上类似合同1个。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24日至6月2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报名。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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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6日17:00(工作时间)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各供应商须在报名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内报名,且于递交响应文件前缴纳了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用才具备谈判资格。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6月28日北京时间14:0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北京时间14:3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6月28日北京时间14:30
五、保证金
无。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报名时登记的电子邮箱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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