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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同翔通用厂房三期正式用电(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2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精选项目

所在地区:厦门招标

关 键 词:国网

火炬同翔通用厂房三期正式用电(EPC 正文内容

火炬同翔通用厂房三期正式用电(EPC)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火炬同翔通用厂房三期正式用电(EPC)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建设单位为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2.2项目建设规模: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相关图审工作及配合服务、全过程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等;②施工范围: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直流屏、智能辅助监控系统、配电室照明、接地系统、10kV外线、室外新建埋管工井的安装及调试、电缆沟土建工程、配电室地面工程及标准化配置等。管沟新建部分:地块外新建路径约12米(水泥路面)。管沟利旧部分:利旧市政缆线沟约1770米。管沟利旧手续的办理及模拟清单所载明的全部工程内容;③采购: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所需要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含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培训等,甲供材料设备除外);④工程竣工验收及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而进行必要的准备等工作。投资额约15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543471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4899966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34745元;暂定金额:4384.87元)。

2.5.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30天内完成配电房室内建设施工,40天内完成土建中间验收,70天内完成变压器、高低压柜设备安装,80天内完成电缆敷设,90天内完成项目验收通电。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和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①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②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二项要求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项目负责人具备第②项的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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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竣工验收或者已经并网且满足业绩指标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满足上述指标要求的,业绩不计,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投标人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的业绩予以认定。

④以上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3.6.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   /    。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 月 21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 6 月 28 日17时00分持报名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格式详见本招标附件) 购买招标文件(含清单等附件)或发送介绍信扫描件至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图纸  0 元。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 7  月 11 日上午09时30分之前提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8.3履约担保期限:保函期限从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 日止。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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