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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玻璃水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2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南宁招标

关 键 词:信息

广西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玻璃水运输服 正文内容

广西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玻璃水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广西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NNZC2024-C3-1-88-XYGC
2.项目名称:玻璃水运输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估合同金额:约62万元
5.采购需求:确定1家承运商负责采购人的玻璃水运输,起运地点为广西南宁横州市六景镇沿江路477号(广西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送货地址及预估运量见下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地址 运输距离
(公里) 预估年运输量(车)
1 广西南宁市友谊路西一里36号中外运仓 71 17
2 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9号1号3-4分区 72 
3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通港路4666号隆汉物流基地 1262 16
4 赣州市岗边大道赣州传化南北公路港物流园第5仓 885 9
5 南昌市青山湖区经开大道2088号邮政物流2号仓库 1137 10
6 海南澄迈县老城镇金马大道中横路美库产业园西100米 494 8
7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水都基地湖溪路5号 456 22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承运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6.供应商必须承诺响应采购文件“第六章 拟签订的采购合同”的内容。
7.被采购人系统暂停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宁市
3.获取方式(二选一):
①现场报名。无需报名材料,到南宁市现场报名。
②网上报名。供应商必须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邮件至我公司邮箱,邮件需注明所磋商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如有)、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信息。如未能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而造成无法联系供应商或采购文件无法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文件工本费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须在汇款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获取采购文件”)。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南宁市
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二选一):响应文件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或供应商现场递交。
3.1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响应的文件的供应商请遵守以下约定: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5:00~17:00。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尽量在磋商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磋商供应商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的纸质表格[格式详见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如响应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磋商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磋商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电话或邮件。
(5)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
(6)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人(或监督人员)对响应文件密封性进行签字确认。
(7)关于响应文件澄清及磋商的有关要求:
① 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磋商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或者磋商等工作,磋商供应商务必按照邮件外包粘贴表格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电话联系方式。
② 开标当天磋商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会通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若需进行磋商的,磋商小组会通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腾讯会议组织线上磋商,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软件、硬件(如电脑、耳机及麦克风等),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 如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磋商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或者磋商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2通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正常参与磋商即可。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后
2.地点:南宁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陆仟贰佰元整(¥6,200.00)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并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的,供应商应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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