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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川渝地区运输吊装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万州区招标

关 键 词:重庆

2024-2025年度川渝地区运输吊 正文内容

2024-2025年度川渝地区运输吊装服务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5年度川渝地区运输吊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250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概况:投标人提供三轴、四轴、六轴货车及25吨、50吨、75 吨、100吨吊车等设备为招标人提供运输吊装服务。
2.2招标范围:2024- 2025年度川渝地区运输吊装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内容详见《最高投标限价表》 中的服务项目名称。本次拟招标服务:2024-2025年度川渝地区运输吊装服务(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报价要求)。
★2.3本项目预估金额为2500万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共分2个标包
:标包1:运输服务(预计合同金额1500万元,不含9%可抵扣增值税)。标包2 :吊装服务(预计合同金额1000万元,不含6%可抵扣增值税)。风险提示:本 项目各标包工作量仅为预估,结算时中标人按招标人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准结 算。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2.4招标项目名称:2024- 2025年度川渝地区运输吊装服务。 ★2.5服务地点:川渝地区。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7服务时效:投标人接到工作任务通知后,在30分
钟内必须确认并回应,车辆在1小时之内出车,车辆及时到位率达98%以上。
.8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运输服务;(002)吊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运输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 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 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 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 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提供资质证件扫描件或国家行政网上截图。
(3)参与标包1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扫描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2023年内从事过相同或类似项目运输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 书扫描件。
★4.车辆要求:
(1)参与标包1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有三轴或四轴或六轴货车不少于10辆。
(2)参与标包2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有25吨或50吨或75吨或100吨吊车不少于5辆(提供以上车辆有效的资质证件扫描件,具体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 要求)。
★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涉嫌造假,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准入资格,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 限制交易。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http://www.gsxt.gov.cn/);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中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http://zxgk.court.gov.cn/).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 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 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 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5)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 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6)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方、重庆 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22年1月1日至投 标截止日前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1)(2)(3)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4)(5)(6)(7)项 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7.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包)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002吊装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 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 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 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 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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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标包1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扫描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2023年内从事过相同或类似项目运输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 书扫描件。
★4.车辆要求:
(1)参与标包1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有三轴或四轴或六轴货车不少于10辆。
(2)参与标包2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有25吨或50吨或75吨或100吨吊车不少于5辆(提供以上车辆有效的资质证件扫描件,具体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 要求)。
★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涉嫌造假,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准入资格,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 限制交易。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http://www.gsxt.gov.cn/):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中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http://zxgk.court.gov.cn/).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 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 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 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5)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 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6)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方、重庆 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22年1月1日至投 标截止日前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1)(2)(3)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4)(5)(6)(7)项 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7.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包)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1日09时30分到2024年06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具体购买方式及所需报名资料详见招标第七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 
七、其他
7.1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重安招字(2024)3号的招标文件。
7.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3招标文件的获取
7.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7.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3.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邮件主题 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称):①《领取(购买 )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附件1)、②《公司营业执照》、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④《标书购买缴费回单》。
注:现场购买标书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
7.3.5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格式详见⑤《投标意向书》(附件3)。确认参加投标 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⑥《投标保证金缴费回单》扫描件、⑦《投标保证 金退还信息表》(附件4)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
以上①-⑦项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并在开标当日将纸质资料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7.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
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方式为现场送达。 
7.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4.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7.4.4投标人应同时按¥5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伍万圆整)的标准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构重 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之一提交:
(1)银行保函: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给招标机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提 交,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按标包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时应注明:“重安招字(2024)3号投标保证金”。
7.4.5投标保证金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规定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投 标人若未及时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资 料》及开户行的联行号或提供的信息有误,从而导致招标人延迟退还或无法退 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实际到 账为准,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10:00 ,逾期未到账,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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