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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力示范项目铁路专用线施工工程招标
关于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力示范 正文内容
关于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力示范项目铁路专用线施工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郓城630℃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国家电力示范项目,该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鲁发改能源〔2017〕1400号、鲁发改政务〔2020〕135号),项目业主为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出资人及比例为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70%、山东能源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铁路专用线施工工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大唐郓城630℃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国家电力示范项目。
2.3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
2.4建设规模:2×1000MW。
2.5计划工期:2024年8月25日-2025年7月31日,日历工期341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铁路专用线施工工程。除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由设计院负责外,其他与本工程相关内容均在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2.6.1包含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范围内土石方及场地平整、线路、路基、桥涵、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给排水、房屋、站场、轨道、轨道衡安装调试、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评审、临时通车、保修、线路开通以及通讯迁改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含因本工程引起郭屯煤矿站改造工程)。
2.6.2本工程完整范围内与本项目相关的围墙、道路、桥涵、水渠、郭屯煤矿站所属资产等的拆除还建及升级改造、降噪措施、安全设施、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消防、排水、供水供电、绿化、临时租地、周边关系及有关部门的协调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2.6.3负责与本工程相关的改建、补强,设计施工范围内与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部门等单位所有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调铁路局签订建设管理协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与政府签订的管理协议,办理铁路局各站段的施工方案审查及协调各站段施工现场配合、铁路主管部门的验收、办理线路开通、取弃土及与政府部门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及全部手续),消防验收并移交完备的施工竣工资料等涉及铁路专用线相关的内容。
2.6.4办理已征地专用线范围内的青苗、附属物清除、墓地迁移,做好与本工程有关的郭屯煤矿专用线归口单位的协调、配合,协调与当地政府及村镇签订道路立交协议等工作。
2.6.5负责采购本标段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动态轨道衡设备不在采购范围内,由业主另行采购),并对设备进行安装与调试,达到设计技术要求;对施工材料及时报批与报检,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2.6.6其他说明:在本标段工程施工工期内,铁路专用线施工、道岔接口施工及郭屯煤矿站内的改造,不能影响郭屯煤矿运煤机车辆正常运行和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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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10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专用铁路或铁路工程已竣工施工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及以上专用铁路或铁路工程已竣工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报告或其他验收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报告或其他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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