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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水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6-2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红河招标

关 键 词:云南

建水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正文内容

建水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水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编号:YNTTCG[分]202402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建水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水质提升工程设 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 人为建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1.维修养护:2024年度维修养护及水质提升项目,共30件,主要 建设内容安装更换智能水表,更新及改造管网,安装消毒设备,修缮水池等。2.水质提升: 水质提升主要为消毒剂购置、宣传标识牌等。(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水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水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建水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水质提升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 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但需提供情况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 供;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 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加盖公章)。
1.6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承诺 书(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具备:
(1)施工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 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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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 造师资格证书或贰级(含贰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水 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兼任其它在建(待建)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应承诺, 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不得兼任其它在建(待建)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应 承诺,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
(3)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
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若磋商申请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 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 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15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编号:YNTTCG[分]2024020。
2.项目名称:建水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水质提升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10000.00元。
5.最高限价:1610000.00元。
6.建设规模:1.维修养护:2024年度维修养护及水质提升项目,共30件,主要建设内容 安装更换智能水表,更新及改造管网,安装消毒设备,修缮水池等。2.水质提升:水质提升 主要为消毒剂购置、宣传标识牌等。(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7.项目实施地点:2024年度维修养护项目建设范围主要涉及普雄乡、官厅镇、西庄镇、青 龙镇、南庄镇、李浩寨、岔科镇、坡头乡、曲江镇、盘江乡、利民乡、面甸镇、甸尾乡及临安镇等14个乡镇。
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建水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 和水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2)材料设备采购 部分:完成配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 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 范围为准)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10.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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