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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铁塔2024年铁路公网通信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7-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长沙招标

关 键 词:湖南

2024年湖南铁塔2024年铁路公网 正文内容

2024年湖南铁塔2024年铁路公网通信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铁塔2024年铁路公网通信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X-202400079-04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湘桂、娄邵及常益长铁路红线内(含岔道线、沿线车站及区间工区等)公网5G改造项目相关设计施工总承包,涉及无线、电力、传输、主设备安装等专业新建及提质整治更新工作。工程内容由红线内(以铁路防护栅栏或栅栏旁手孔为界)归属铁塔公司的隧道覆盖漏缆、POI及隧道口的天馈系统、配套电力工程,以及归属三家运营商企业的无线主设备系统和传输光缆工程组成。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点、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2487.3万元(其中设计费约377.57万元,施工费约1464.61万元,乙供材料费645.12万元),本项目一般纳税人设计部分税率为6%,施工部分税率为9%,乙供材料部分税率为13%,含税采购预算金额2725.65万元(其中设计费约400.23万元,施工费约1596.43万元,乙供材料费728.99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具体规模如下:
投资方 湘桂、娄邵及常益长铁路公网通信覆盖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万元) 不含税预算金额
勘察设计费 施工费 乙供材料费 
铁塔 163.68 745.12 473.18 1381.98
电信 92.67 271.11 77.22 441
移动 113.67 341.01 94.72 549.4
联通 7.55 107.37 0 114.92
不含税预算金额 377.57 1464.61 645.12 2487.3
建设地点:湖南省
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或至合同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1.2计划工期:
1.2.1设计进度要求
(1)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起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组人员组织结构、设计进度和组织计划。
(2)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起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方案,由招标人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中标人承诺可应招标人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交。
1.2.2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生效,在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起6个月内完工或静态验收前完工。
(2)地市零星车站室分通信覆盖工程进度要求以招标人订单为准。
1.3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在“勘察设计部分”“施工部分”“乙供材料部分”在各部分取费标准的基础上分别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设置如下:
报价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上限折扣)
勘察设计部分 80%
施工部分 75%
乙供材料部分 100%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级资质。
(3)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企业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2.4三类人员要求:
(1)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企业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如下三类安全人员证书: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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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中企业名称可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注:须提供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照片(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企业一致);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员在本单位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2.5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累计业绩金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160km/h及以上铁路公网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同类项目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且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施工部分允许合法分包。如实施合法分包时,针对“3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3)”条、第“(4)”条和“4三类安全人员证书”,投标阶段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分包单位具备上述相应资格要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三周之内提供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得到招标方认可后方可实施合法分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用:售价300元人民币/项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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