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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智慧消保二期招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 正文内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智慧消保二期招标
(招标编号: SPDBCCC -2024-H22 )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智慧消保二期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
用卡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 171.19万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分项限
价详见《分项价格明细表》,任意一项分项报价超过分项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智慧消保二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智慧消保二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
立年限满3年(含)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无重大事故记录;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
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
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
币91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91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
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 供资格声明函)
10)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内(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
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
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提 供承诺函)
11)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
1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
也不存在任何己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
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函)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 月04日09时30分到2024年07月09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9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7 月29日13时30分
七、其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委托,对其智慧消保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以下简称“招标”。现接受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SPDBCCC-2024-H22
2、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智慧消保二期项目
2.2本次招标包含以下内容:
通过加强消保数据集市建设、优化智能模型引擎、升级系统平台功能,解决业务痛点,进一
步提升消保智能化水平、健全流程机制,最终实现投诉压降。
2.3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2.4最高限价171.19万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分项限价详见《分
项价格明细表》,任意一项分 项报价超过分项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2.5招标项目的性质:货物类招标。
2.6项目服务时间开发周期6个月,开发、测试和上线后提供1年维护服务(实际以合同
签署时间为准)。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
立年限满3年(含)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无重大事故记录;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
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
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
币91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91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
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 明函)
10)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内(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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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提供承诺函 )
1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
不存在任何己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
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
供承诺函)
三、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 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验证(须在有效期内)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 -复印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
件加盖公章);
3.提供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近三年内(从2021 年5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重大事故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4.1.提供能够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2023年有资质的第三方出
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含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2.提供投标前12个月内(从2023年5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缴纳证明材料
4.3.提供投标前12个月内(从2023年5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4.提供由银行开具的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近三年内(从2021 年5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 court. 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6.提供近三年内(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 creditchina. gov. cn/)的信用服务中有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7.提供近三年内(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 gsxt. gov.cn)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8.提供近三年内(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 court. gov. cn/shixin/)有关“失信记录”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9. 近三年内(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
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
币91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91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
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1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内(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
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
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
也不存在任何己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
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
供承诺函。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与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否则不予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后审,以评审专家评审为准。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仍需装订在
投标文件中。
对未通过报名的申请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解释。
未通过邮件形式报名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7月4日至7月9日上午0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
(1)预报名单 位将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验证(须在有效期内)报名资
料盖章后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2)经初步审 核资料齐全后,通知预报名单位通过对公转账缴纳招标文件费605元。如公
司对公转账有困难可以选择被授权人对公转账,本项目资格后审,以评审专家评审为准。报
名费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 金缴纳相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递交方式:
金额14000元,形式:银行转账;
五、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 月29日下午13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24年7 月29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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