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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华电白水、米脂、清涧及靖边风电项目25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7-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渭南招标

关 键 词:陕西

2024年陕西华电白水、米脂、清涧及 正文内容

2024年陕西华电白水、米脂、清涧及靖边风电项目25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招标


一、招标条件

陕西华电白水、米脂、清涧及靖边风电项目25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陕西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榆林市米脂县、清涧县及靖边县

2.2项目规模:2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风机、塔架暂定2024年9月15日开始供货,暂定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风机机位点交货,供货进度必须满足现场需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SB-06501

风电机组(含塔筒)设备打捆采购

陕西华电白水5万千瓦、米脂5万千瓦、清涧5万千瓦及靖边10万千瓦四个风电项目,25万千瓦风电机组、塔架及其附属设备,白水、靖边项目选用单机容量5MW及以上机型,米脂、清涧项目选用单机容量6MW及以上机型。完成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负责机组调试和试运行.

1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机组(含塔筒)设备打捆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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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主要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应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机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如投标时暂时不能提供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内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的并网检测

9.投标机型应按照《GB/T35792—2018风力发电机组合格测试及认证》进行了型式认证,认证工作应由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型式认证证书;如暂时不能提供投标机型的型式认证,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投标时暂不能提供投标机型型式认证的,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符合相关要求投标机型的设计认证

10.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00台6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具有与所投机型容量相同的风电机组投运业绩;具有与所投塔架型式一致,高度相同或以上的高塔架风电机组合同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业绩提供以下第(1)项,投运业绩提供以下第(2)项):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如递交的资料中未提交相关业绩证明(包括投运证明)或者提交的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接受,按不符合资质处理

11.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7-0311:17到2024-07-1017: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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