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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伟拓公司运输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7-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成都招标

关 键 词:四川

赛伟拓公司运输服务招标 正文内容

赛伟拓公司运输服务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赛伟拓公司运输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60万元,招标人为成都赛伟拓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概况:根据成都赛伟拓公司工作需求,投标人为其提供运输服务。
2.2招标范围:提供公务用车服务(越野车、商务车)、生产经营用车服务(双排座、皮卡车)、零星运输服务(5吨以上)及吊车服务,零星运输包括普通货物运输、“三超件”运输及拖车运输服务。
2.3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赛伟拓公司运输服务。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全国范围内)。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履约金额达到合同签订金额为止,若合同履约期满但合同履约金额未达到合同签订金额的招标人有权选择继续执行本合同至合同签订金额止。合同履行满一年后,招标人按照合同条款、招标文件要求及承包商管理办法(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第一年考核结果作为第二年是否履行合同的依据,经考核合格的中标人,将直接履行第二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4年赛伟拓公司运输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赛伟拓公司运输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
★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
★3.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备案登记表。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川庆钻探公司吊装作业准入。
★3.5车辆及驾驶员要求:
3.5.1投标人提供公务用车不少于3台(其中越野车2台、商务车1台),车辆使用年限6年以内。
3.5.2投标人提供生产经营用车(应包括双排座、皮卡车两种车型)不少于8台,车辆使用年限6年以内。
3.5.3投标人提供零星运输车辆不少于10台。
3.5.4投标人提供吊车不少于6台(以下每种吊车型号(16吨、25吨、50吨、75吨、100吨、随车吊)各1台)
3.5.5上述各类车辆均须投标人自有,且每台车辆至少配备1名驾驶员,车辆或驾驶员数量不满足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提供上述车辆及驾驶员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证明材料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2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应针对该条要求提供书面承诺:若发生投标人隐瞒或承诺不属实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再返还;若投标人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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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投标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以上信息以评委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如有,由招标人出具证明):
(1)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过合同违约或发生过纠纷的;
(2)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发生过违法用工行为。
(3)投标人因违反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管理规定被处罚的(包含但不限于被限制准入及暂停交易等)。
(4)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服务,且在承包商考核评价不合格的。
★3.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包)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9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时30分到2024年07月0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7.1任务响应时间:
零星运输服务:省内运输业务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出指令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装运;省外运输业务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出指令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装运);
吊车服务:招标人有运输任务,投标人必须在240分钟内将车辆组织到位;如果是抢险物资运输,投标人必须在60分钟内将车辆组织到位。
7.2本项目预估金额1960万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本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结算时中标人按招标人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准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本次招标采用单项单价限价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要求。
★7.3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4木项目不划分标段。
7.5招标文件的获取
7.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7.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7.5.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至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称)::《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附件1)、2《公司营业执照》、③《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④《标书购买缴费回单》。
7.5.5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格式详见⑤《投标意向书》(附件3)。确认参加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⑥《投标保证金缴费回单》扫描件、⑦《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附件4)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
以上(①--⑦项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开标当日将纸质资料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7.6投标文件的递交
7.6.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7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7.6.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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