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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工程施工第1、2标段招标
2024年省道205线(国道629线 正文内容
2024年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工程施工第1、2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3〕8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K0+000-K27+100(杨滩村至高家水)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4〕44号)文件审批通过,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及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第1、2标段进行招标。
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工程施工第1、2标段
2.2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境内。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35.65公里。本次施工图设计的K0+000-K27+100(杨滩村至高家水)段全长27.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7座,涵洞55道同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等。本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10.0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涵洞为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3g,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等标准规范执行。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2年,计7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1个组别A组,共划分为2个标段,按组别进行招标,均为不见面的电子标。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组别
标段
路段号
主要工程内容
A组
第1标段
K0+000-K14+000
项目设计图纸所设计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第2标段
K14+000-K27+100
项目设计图纸所设计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注:以上工程量确切数量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A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A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注:1.各标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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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企业
信誉
A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1年07月04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件);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
人员
A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3.2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②与本标段(分标段后)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③与本标段(分标段后)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④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⑤为本标段的监理人;⑥为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3款内容: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变更3.5款内容: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6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的投标,但应分配至组内不同的标段。且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内的标段数量,若超过,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关联企业前两名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环节并进行标段随机分配及评审。如商务和技术得分都相等时,则按照以下原则选取关联企业前两名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环节:①2023年度被宁夏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宁夏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2024年5月21日发布)文件中的信用评价等级(施工企业)为准;②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数量合计后,由多到少进行排序;③业绩合计后数量相等时,按照业绩合同价总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07月10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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