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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二小学教学楼及办公楼窗户拆除及更换零星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二小学教学楼及办公 正文内容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二小学教学楼及办公楼窗户拆除及更换零星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二小学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二小学教学楼及办公楼窗户拆除及更换零星修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二小学教学楼及办公楼窗户拆除及更换零星修缮工程;
(二)、项目编号:MCZB202401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元):313488.99元 ;
(五)、最高限价(元):313488.99元 ;
(六)、采购需求: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二小学教学楼及办公楼窗户拆除及更换零星修缮工程的所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推拉窗拆除、铝合金推拉窗(中空玻璃)、铝合金推拉窗(钢化玻璃)、窗框边瓷砖修补、弧形实木扶手栏杆(含油漆)等零星修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要求为准。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八)、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九)、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二小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十一)、投标方式限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按格式要求进行签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应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应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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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 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①磋商申请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②磋商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执业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执业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期社保证明材料及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3)其他要求:
①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磋商申请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对近3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磋商申请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磋商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磋商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③拒绝被政府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磋商申请人当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开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作为评审的依据。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07 月 05 日至2024年 07 月 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下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昆明市
3.方式:在昆明市现场报名获取。
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机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则无需提供);
(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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