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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酉阳县阡陌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土地综合治理项目招标
2024年酉阳县阡陌土地整理有限责任 正文内容
2024年酉阳县阡陌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土地综合治理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阡陌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土地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2406-500242-04-05-6718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县阡陌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酉阳县阡陌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39个乡镇内。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预计可实施面积:153666.43亩;通过土地开发整理预计新增旱地32237.52亩,通过实施旱改水项目预计新增水田6470.33亩。本项目分三期滚动实施,第一期指标规模约9715.76亩,第二期指标规模约19231.17亩,第三期指标规模约9760.92亩(最终指标以验收合格的亩数为准)。双方可根据第一期项目实施情况,分期开展第二、三期土地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开展以行业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3本项目计划投资额:1421000000.00元,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前期勘测费、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费、土地清查费、新增耕地核定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工程施工费、及以外的其他费用(项目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拆迁补偿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项目结(决)算审计费、青苗补偿费、后期管护费、镇村工作经费、资金占用费、工程保险费、不可预见费等)。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1190314000.00元。其中:
(1)设计费(包括不限于:项目前期勘测费、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费、新增耕地核定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最高限价为61958600.00元;
(2)工程施工费最高限价为1128355400.00元;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社会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部分:本项目设计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勘测、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新增耕地核定、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配合发包方耕地指标报备入库等;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施工部分:经发包方审定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通知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内容,以及完成前述施工任务所需的配套设施、配合服务等,主要包括土地整治工程(含旱地改水田开发与整治、坡地改旱地开发与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含取水坝、斗渠、农渠、农沟、涵管、管理用房等)、田间道路工程(田间道、生产路等)、其他工程。
(3)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和环境卫生及地方关系协调的总承包方式。本项目招标完成后由项目业主与社会投资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作为业主方与中标单位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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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工期要求:暂定总工期99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其中:
设计服务期限:本项目分为三期建设,每期设计周期为3个月;
施工工期:60个月;
运营周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1)(2)条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③项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数量不得超过3家,即负责施工的单位不得超过1家,负责设计的单位不得超过1家,负责投资(含营运)的单位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必须满足1.4.1条资格条件中的相应要求。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3.2.6除了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中特别明确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的资料外,其他文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人章。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0209:3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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